谷小谷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耽美小说网www.galleryeleven.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秦海听到徐言的嘲讽,或许是因为怒气上冲,反而不怕疼痛了,左手握紧右手手肘处,用力一压,错位的手肘还原,双眼中放出阴鸷的神色,凶狠地盯着徐言,口中一句一顿地说道,“姓徐的,你死定了。”

徐言刚刚发现了自己眼睛又一项能力,这会儿信心正爆棚,不仅不怕,反而笑着说道,“哦?不知秦大公子打算让我怎么死啊。”一句话,前半句是玩笑的口吻,说到后面反而变成了强烈的不屑。

秦海怒火中烧,一把抽出腰间的礼剑。这礼剑当然不是做兵器的,不过是悬挂在腰间和玉一样的装饰品,用来显摆礼仪的,连剑刃都没有开。但秦海是武者,在真气灌注之下,这未开刃的剑一样可以轻松伤人。

徐言经过刚才一次交手,这会儿根本不惧与秦海对战。只要眼睛不再突然出问题,秦海的一切动作毫无秘密可言。

秦海的礼剑斜向上挑着一个刁钻的角度刺向徐言的心口,并且力量没有用尽,随时准备变招。

徐言看到秦海这一招,心中也忍不住叫了一声好,这秦海纨绔归纨绔,手里的招式倒是不错,比徐言的庄稼把式不知强到哪儿去了。不过,以秦海的修为,不可能比徐言的速度有碾压性的优势。他的动作在出手之时,已经被徐言一眼望穿。

剑刃不同拳头,徐言有了经验,也不敢托大,为防刚才眼睛跟上,身体跟不上的失误。徐言只能选择提前出手,而提前也就意味着对方能更早看到徐言的动作,也就更有可能反应过来。

徐言身体轻轻一旋,错开刺来的剑。也正因为徐言提前躲避,秦海果断也跟着变招,转刺为向下劈。徐言在看到秦海的手部肌肉运动之时,已经看出他可能的变招,早就预料到了对方的动作,大胆地左手忽然向前一夹,完美夹住了剑身,双指捏紧,一转,然后立刻一拽。

秦海措不及防之下,完全没有想到徐言的动作,手里一松,剑居然脱手而出,被徐言给空手夺了过去。

徐言夹着剑身,双手一搓,剑在空中转了半圈,右手向前一迎,接住了剑把,挽了一个剑花,动作潇洒而漂亮。

秦海发觉自己的剑被夺,而且还是境界不如自己的人。本来在他眼里徐言不过是一个废物,可他居然被一个废物空手夺剑,气的满脸通红。

“好!”一个叫好声传来。原来是来买东西的客人看到徐言的动作潇洒,两招之间尽显大胆与心细,忍不住叫好起来。

徐言忍不住腹诽,我这分明是为了保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异世界迷宫的苍蓝召唤师

异世界迷宫的苍蓝召唤师

幻想的轨迹
我想大家都看过少年少女被召唤到异世界打到魔王拯救世界的故事但被召唤的不光是勇者还有一个被牵连的普通人的情况下该怎么办?除了一个召唤的技能外没有其他强大的能力,被差别对待被歧视甚至因为勇者们的错而卷入迷宫深处等死。但那个普通人没有放弃,在他跟...
玄幻 连载 197万字
这Omega吻得太凶[穿书]

这Omega吻得太凶[穿书]

摇摇兔
玄幻 连载 53万字
反差富二代的激情首夜,69和三次狂干

反差富二代的激情首夜,69和三次狂干

wip
我想起结婚了两年的晓。晓是做内控合规类工作的,她父亲是银行体系的人,他的叔叔也是某单位的领导,总之家境非常好。认识她,是因为公司的内控审计,她负责业务审计,正是我负责的几个部门。
玄幻 连载 0万字
高塔

高塔

知我罪我
神界居上,人界在下。当世无可撼动“神”的地位之物,神即随心所欲。他是两界难得的容貌身姿,也是神女的阶下之囚。神女用他满足欲望,如意之后起身离去,从不顾他。她来作客时,他正欲火缠身。隔着笼子的铁栏间隙,朦胧的视线中,她高高坐着,享受人间来的贡品。她们神女,初见时都是这样。身形优美,举手投足间不失风范,眉目间皆是倨傲。她看见了他,高傲中染上了些许惊艳之色。神高高在上。而他也曾是人间的高岭之花。
玄幻 连载 2万字
精灵宝可梦:训练家她不似人捏!

精灵宝可梦:训练家她不似人捏!

好想开摆
勤勤恳恳的社畜转世宝可梦世界? 其实,咱真的是自己培养的挂~ 连创世神都能骑的人,是不会怕神兽生气的。 开局父母双亡?实际背景强大坐拥无数家产。 生活如此明媚,何须因为一点挫折就彷徨失落。 世界如此有趣,何必待在原地浪费少年的青春。 一起来收服神奇宝贝吧! 关键词:精灵宝可梦、神奇宝贝、口袋妖怪、宠物小精灵
玄幻 连载 199万字
初恋诱人的腚沟子被校霸占有(性霸凌)

初恋诱人的腚沟子被校霸占有(性霸凌)

jinglebellchang
那是五年级的下学期,班里转来一个叫千哥的体育特长生,练田径的,球也踢得好,跟我这原先的“矮富帅”班草比起来,人家是妥妥全方位碾压我的“高富帅猛”,个头高我近一头不说,从发型到穿着都是那时流行的港台风,身上穿的阿迪耐克在我们那四线小城里已经属于天价名牌,脚上蹬着一双我们见都没见过的钢钉球鞋跑起来呱呱作响,再说家世,据说人家里是从广东做生意发了财回来的,他有个哥,是个狠角色,开了我们城里第一家ktv,
玄幻 连载 1万字